释义 |
法律主观: 户口迁移证 的使用范围是:凡常住人口迁出本户口 管辖 区(系指户口登记机关管辖的地区)的,均应使用户口迁移证,其中大中城市市区范围内的 户口迁移 是否使用户口迁移证,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自行决定。 户口准迁证的使用范围是:凡跨市(系指市区,下同)、县范围的户口迁移;同一市、县范围内,由一般地区迁往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定地区;由农村迁往城镇;由大中城市郊区迁往市区,一律使用户口准迁证。对高等院校录取和分配学生,军人复员、转业,出境人员回国,劳改人员被翻放和劳动人员被解除 劳动教养 等仍按照原有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