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等功喜报送到家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对荣获三等功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有关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送喜报坚持彰显荣誉、简朴热烈、军地协同、属地负责的原则。送喜报时,应当举行相应送喜报仪式。对于送喜报数量较多、时间较集中的,可以举行集体仪式。 仪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可以包括宣读喜报、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主要成员佩戴绶带或者大红花、送交喜报等环节。 法律依据 《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 喜报由立功受奖军人家庭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民武装部有关同志共同送达。 对荣获八一勋章、荣誉称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对荣获一等功的,由地(市)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军分区(警备区)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对荣获二等功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对荣获三等功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有关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军人三等功喜报谁送 《喜报》和立功受奖通知书应该由部队政治机关或政治机关指派的单位寄送,而不是个人寄送。 军人在部队荣立三等功,除了向立功者本人发放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和填写装入档案的《表彰奖励登记表》以外,还要向其原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寄发《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受奖喜报》(简称《喜报》)。 地方的县级民政局收到后,应做好签收、登记和转发(转发到乡镇或街道民政办),作为向军人家庭发放奖励的依据,并将《喜报》送达军人家庭。根据《办法》,喜报由立功受奖军人家庭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民武装部有关同志共同送达。 对荣获八一勋章、荣誉称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对荣获一等功的,由地(市)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军分区(警备区)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对荣获二等功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对荣获三等功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有关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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