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10级伤残明细表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 不能工作; 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 明显职业受限; 4.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 职业种类受限; 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降低; 3. 不能胜任原工作; 4.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远距离流动受限; 3. 断续工作; 4.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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