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最新的赔偿标准 |
释义 |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时需要提供哪些费用和相应的计算公式。具体包括医疗费用、因公出勤损失、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后续治疗费等。其中,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计算公式需要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来确定营养期限。 法律分析 一、医疗费用 二、因公出勤损失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六、营养费 在北京如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的,一般应当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来确定营养期限,否则法院很难支持。 七、残疾赔偿金 计算公式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乘以伤残赔偿系数10%)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情况死亡交通事故或一级伤残是5万元,低一级别递减5000元。十级伤残赔偿5000元。 十一、后续治疗费 后续治疗费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为主。 十二、伤残鉴定费 依照实际情况赔偿计算。 结语 在医疗费用、因公出勤损失、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方面,受害人或原告主张相应费用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确定费用金额。其中,营养费的鉴定机构鉴定是必须的,否则法院可能难以支持主张。同时,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计算公式也需要了解。建议受害或原告在主张相应费用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因不了解相关规定而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二十条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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