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的分类,产生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二、医疗纠纷的分类 医疗纠纷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二)侵权责任纠纷。 其中侵权纠纷又可以分为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二、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 (一)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 (二)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 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 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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