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日本签证时,申请人必须先电话咨询代理机构或旅行社,了解需要准备的具体信息,并送交代理机构,无需亲自到使领馆排队申请。日本规定,除外交签证外,其他签证由日本驻华使领馆指定的代理机构代理,旅游签证由指定旅行社代理,不接受个人申请。《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签证或其他入境许可证。但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作为海员出境,在国外船舶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海员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证条例》第九条 因私事出国或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入、通过中国国境时必须办理中国签证,其具体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公出国的中国公民凭有效的护照出入国境,不必办理中国出入境签证。 同我国签订互免签证协议国家的公民按协议办理。 第十条 签证分外交、公务、普通三种,颁发签证机关原则上按护照种类发给相应的签证。但必要时也可以发给不同于护照种类的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