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适合民法典吗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适合民法典。二手房买卖订立合同时,一般可以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二手房的信息、使用性质、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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