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妈妈得了脑动脉瘤,花了20万左右,因为新农合报销后,可以申请重大疾病申报,二次报销吗? |
释义 |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条件包括参加新农合、基金结余较多、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且不可多次合并报销,根据《辽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 法律分析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条件如下: 1、参加了当年的新农合; 2、当年新农合基金结余较多,地方上出台二次报效政策; 3、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一般分等级报销; 4、必须是一次性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多次医疗不能合为一次。 根据法律依据:《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七条 基金的使用 (一)补偿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参合农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医药费的补偿。 (二)补偿标准。对参合农民就医所发生的医药费实行分段、分类补偿,并设封顶线。 1.门诊费。在乡级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100元以下补偿15%,101元至200元补偿10%,201元以上补偿5%。 2.住院费。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补偿设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次,县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次,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0元/次。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一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开展这项工作,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并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结语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条件包括参加新农合、基金结余较多、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且不能合并多次医疗费用。根据辽阳市政府的通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参合农民的门诊和住院医药费补偿,补偿标准根据费用分段设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它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问题的迫切需要,并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以上回答仅供参考,请您谨慎对待,并建议您与专业人士进一步沟通以获取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六章 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四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六条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提供金融服务。 国家鼓励保险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服务。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开展互助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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