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不受理民间借贷 |
释义 | 法律分析:就是当事人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双方之间的协议,并且同意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一种行为。它有以下优点: 1、节省时间,不用打官司,直接就强制执行! 2、执行中可以直接冻结对方相关财产,不用申请财产保全,省掉相关费用。 3、你可以直接向欠债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也可以到他住所地法院申请。借款双方(如果有担保人,那担保人也要)带着身份证到公证处直接办理即可。完成相关的公证程序后,若一方出现违约情况,那么这简直就是最快捷的追债途径!只要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欠债人的财产很快就可以通过法院的途径偿还回来。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年利率在24%以内(包含本数)受法律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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