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为进一步推进该村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支部一班人要认真学习、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抢抓机遇,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团结带领广大群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以后的工作重点放在“保增长、重民生、促发展”上,加快农村经济步伐发展,全力抓好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把该村建设成为富裕、文明、整洁、和谐的新农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