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时被男方家暴我要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同居时,对方便有家暴行为,建议及时终止这段关系,因为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如果不能及时脱离这种关系,一旦步入婚姻关系,可能经历更漫长的痛苦,因为家暴通常发生在隐秘的私人领域,取证相对困难,如果到了难以忍受之时再选择离婚,可能因为家暴证据不充分导致第一次起诉离婚不被准许离婚,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以上再起诉离婚,整个流程走下来,费时费钱耗精力,也留给自己一段苦涩过往,得不偿失。 在两性关系没有终止前,如果对方仍有家暴的行为,应当及时报警,需求他人的帮助,不要让自己成为待宰羔羊。造成伤害的,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造成轻伤结果的,构成刑事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法律给予施暴者应得的惩罚。 通常情况下,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和发展, 呈周期性模式。模式的形成,一般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暴力周期。每个周期通常包括关系紧张的积聚期(口角、轻微推搡等)、暴力爆发期(暴力发生、受害人受伤)、平静期(亦称蜜月期,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行为表示道歉求饶获得原谅,双方和好直到下个暴力周期的到来)。加害人往往屡悔屡犯、始终不改。道歉、忏悔只是当家庭暴力暂时失效时,加害人借以达到继续控制受害人的手段而已。暴力周期的不断重复,使受害人感到无助和无望,因而受制于加害人。 家庭暴力不仅使受害人身体受伤,还会导致受害人抑郁、焦虑、沮丧、恐惧、无助、自责、愤怒、绝望和厌世等不良情绪。长期处于这种状态中, 受害人会出现兴趣减弱、胆小怕事、缺乏自信和安全感、注意力难以集中、学习和工作能力下降等症状,并且出现心理问题躯体化倾向。 表面看来,施暴人似乎是家庭暴力关系中获益的一方,其实不尽然。大多数施暴人施暴,不是要把恋人、妻子打跑,而是希望能控制她。但是,通过施暴得到的结果,只能是越来越多的恐惧和冷漠。这使施暴人越来越不满, 越来越受挫。随着施暴人的挫败感越来越强烈,家庭暴力的发生也就越来越频繁,越来越严重。家庭暴力越来越严重,受害人就越来越恐惧。当暴力的严重程度超过受害人的忍耐限度时,受害人就可能转为加害人,杀死原加害人。 所以,在家暴发生初期即果断有效地予以处置,是免除长久之患的理智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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