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有错误时可以干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错误的,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或者依法撤销、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错误的,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或者依法撤销、变更; (二)可以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指定管辖; (三)可以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四)可以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 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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