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安医保缴费标准? |
释义 |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全市成年居民、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8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1070元(含照护保险70元); 2.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在托幼儿及其他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1120元(含照护保险70元); 3.全市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纳3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贴1320元(含照护保险70元); 4.免缴人员: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职工及其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只限本人)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证件,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个人不需要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免缴人员需要在缴费期内带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各区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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