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能否办理双户口注销? |
释义 | 强制注销双重户口的处理方法:1、注销虚假的后办户口;2、协商是否注销不常用的学籍户口;3、在常住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添加学籍上的名字;4、咨询当地和户籍所在地的工作人员解决。 法律分析 可以强制注销。当事人的情况,可参照如下处理: 1、当事人因双重户口而注销的,原则上来说,必须注销掉当事人虚假的,后办的户口; 2、如果当事人的学籍,就是需要注销的户口的,当事人可以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协商,能否注销不常用的户口; 3、如果对方拒绝的,当事人可咨询,是否可在本人的常住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添加上当事人学籍上的名字; 4、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和户籍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协商解决。 拓展延伸 派出所受理双户口注销申请的程序和要求 派出所受理双户口注销申请的程序和要求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略有差异。一般而言,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并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申请后,派出所会进行审核核实,并在一定时间内受理申请。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面谈、调查等程序。此外,申请人还需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如注销原因、时间限制等。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遵循当地相关法规和规定。 结语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双重户口注销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当事人在申请注销时,应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派出所会进行审核核实,并在一定时间内受理申请。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面谈、调查等程序。建议当事人提前咨询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遵循当地相关法规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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