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习试用期与正式雇用有何区别? |
释义 |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对象不同,试用期适用于劳动者,实习期适用于在校学生;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存在劳动关系,实习期不承担最低工资标准;期限不同,试用期有规定的期限,实习期没有限制;目的不同,试用期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实习期提高学生素质。 法律分析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 实习则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 由此可见,试用期中的对象只能是劳动者,而实习期则只适用于在校学生。 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见,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三、期限不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内做了相关的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实习期并没有相关的期限限制。 四、目的不同 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的是用人单位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结语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在于对象、权利义务关系、期限和目的不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考察期,适用于劳动者,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目的是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实习期则适用于在校学生,在学生与单位间进行实践工作,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素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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