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户口男方不同意转怎么办 |
释义 | 男方不配合转户,女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到孩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户籍迁移手续。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一、起诉父母不给付抚养费的流程如下: 1、以子女的名义写起诉状; 2、这份起诉状上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诉求,事实及理由; 3、到当地人民法院的立案处等待立案; 4、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待开庭审理和法院判决,如果父母不执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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