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市雨花区车管所电话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办理条件 身份证丢失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的长沙居民。 2、挂失 (1)相关法规 公安部: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 被冒用不担责 (2)身份证挂失办理方法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3)长沙市身份证挂失地点一览表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照片(一般在办理身份证时统一照相) (1)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照相时必须着深色非制式上衣、自然装扮; (2)不得化装和佩带首饰; (3)头发为自然色,不得染发(非黑色)。 办理流程 1、审核:由申领人本人持户口簿到身份证办理处审核窗口进行信息审核; 2、照相:领取照相号到照相室照相; 3、收费:凭照相号到办证窗口受理和缴费; 4、核对:申领人认真核对本人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5、领证:30天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窗口领取。 办理地点 文艺路派出所 电话:0731-4459441 地址:文艺路黄泥坑巷21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长沙市雨花区派出所 电话:0731-85659600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1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天后带领取凭证到受理窗口领取; 办理费用 首次办理40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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