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般说到单位的独立人格,指的应该是法人的独立人格,即法人的独立主体资格,是享有独立地位的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人格是与组成法人的成员的人格相互独立和分离的,互不吸收,也互不排斥。那么,无独立人格的单位就应该不是法人组织了。 一、平等原则是什么意思 平等原则,又称为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具体地说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人格,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旨,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什么意思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人格否定的法条的理解的是 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 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2、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 3、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只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地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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