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核算及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的对象 但随着房地产市场向纵深发展,一个项目是综合的,按其居住功能分可能有普通住宅、公寓楼、写字楼、商业用房或可单独出售的配套设施等建构筑物,按其建筑的性质可能有普通多层、小高层、高层、别墅或裙楼等等,按其是否装修还可以分为毛坯房、粗装修房或精装修房等,总之开发产品是复杂多样。于是,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有的以小区为核算对象、有的以分批开发的项目为核算对象、有以工程发包标段为核算对象、有的以能否单独编制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单项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有的甚至提出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内容和工期进度作为主要依据来确定成本归集对象,我们不能去武断地评价哪一种方法正确与否,但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这些方法所核算出的单位面积的成本是不合理的,不能真正保证收入与成本配比。还有可能出现人为地调节利润的情况,从而使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大打折扣。 笔-者认为房地产业成本归集的对象无论项目的开发是单一还是复杂多样,均应以政府批准立项的单个项目为核算对象,不管是该项目是否与其他项目的名称、地块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是否相联系,因为一个项目无论是立项审批还是规划审批,一般是独立于其他项目的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的,在项目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履盖率、人防设计要求、配套设施的建设都是单独要求的.所以在项目分批分期开发时如果简单地按批次、按标段或按建筑类别都不能合理而准确地反映出开发产品的成本。于此有一检验成本核算准确合理的方法,那就是在同一个立项项目中的同类开发产品的成本相当,在销售价格平稳再剔除其他价格调整因素的情况下,同类的开发产品的销售毛利是不会有很大的波动的。所以考虑成本核算对象时应该以政府批准立项的项目为单位,只有按照规划的要求将所有应该实施及配套的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才能算是整个项目的成本归集完毕,否则,即使提前按照工程预算将相关的成本预提计入开发总成本也会有误差。 二、房地产企业成本归集 与其他行业的成本核算一样,在确定了成本核算对象后,就是客观选择确定成本的结构。在开发成本一级科目下设置“土地成本、前期费用、建筑安装成本、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财务费用”等二级明细核算,再在二级明细科目下设三级明细,对各个二级科目进行细化。由于房地产产品规模大、生产周期长,往往成片分期开发,而且建筑产品是非标准产品,因此在设立三级成本明细时,对同一小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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