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聋哑人犯罪的特点有:1、作案手段简单直接、目的明确;2、团伙犯罪已经成为一大趋势,情节恶劣;3、被他人引诱、教唆、操纵作案。对于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