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限购:无论对于镇江本地户籍还是外地的购房者来说,镇江是不限购的。 2、限售:无论对于镇江本地户籍还是外地的购房者来说,镇江是不限售的。 3、限价:镇江坚持国家政策住房不炒,仍然限价,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4、交房即发证:镇江市“交房即发证”工作已经启动。 5、土拍政策:设出让底价,报价不能低于底价。 6、预售政策:1、已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2、投资开发建设资金达工程建设总投资25%;3、多层主体形象的50%,小高层及以上主体形象的30%;4、装配式建造,预制装配率超过年指标10%,可正负零销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