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反垄断法》的合规应用 |
释义 |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并于2008年8月1日生效。 《反垄断法》生效后,2009年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2019年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2020年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2021年最高院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021年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成立。 通过以上国家各部委出台的相关反垄断指南、规定,以及成立国家反垄断局,包括近几年公布被查获的反垄断典型案例,我们知道当前垄断经营行为及表现形式呈现多样性,针对《反垄断法》所惩戒罪与罚的严重性,为避免触及《反垄断法》,依法合规经营: 一是企业内部进行依法依规经营宣贯与培训,提升企业整体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二是企业应针对《反垄断法》所涉及典型垄断行为,建立合规清单,严禁从事法律所涉及的横向垄断与纵向垄断协议行为,定期开展反垄断行为要素自查,参加相关行业活动做到事前审核、事中规避; 三是合规部署市场经营规划,界定相关市场,认真评估市场份额,建立市场经营规划评估行为,避免陷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动局面; 四是正确对待有关部门反垄断调查,积极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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