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改户籍档案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单位证明; 3、派出所综合调查意见; 4、原始户口卡片或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 5、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需要更改年龄的,须单位出具的同意更改年龄的意见,附本单位人事部门档案材料复印件; 7、《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8、户籍证明9、其他证明材料。 户口本更改信需要的资料及流程: 1、《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提供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