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撤销合同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点:一方或第三人使用胁迫手段,使对方在不真实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困境、无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一方通过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以及其他法定情况。 法律分析 可撤销合同的事由包括以下几点: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重大误解导致签订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签订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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