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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确定开庭日期为何要更改
释义
    

法律主观:
    


    通常情况下,法院在确定了开庭时间之后,会对当事人进行书面通知,也就是我们说的送达传票。 一般确定了开庭时间之后,就是不可以更改。 但如果当事人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庭时间的话,则也可以事先向法院提出申请,经过审查同意之后,那么才能对开庭时间做出更改。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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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