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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想问一下,我和公司发生了争议,被开除了,公司在招聘信息服务中心诽谤我的性格,我能告诉他吗
释义
    因造谣诽谤被公司开除是否合法应当由公司规章制度决定,若是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任何的赔偿以及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想问一下,我和公司发生了争议,被解雇了。公司在招聘信息服务中心诽谤我的性格。我能告诉他吗?
    因造谣诽谤被公司开除是否合法应当由公司规章制度决定,若是属于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的,则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任何的赔偿以及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想问一下,我和公司发生了争执,被开除了,公司在招聘信息服务中心诋毁了我的性格,我能起诉他吗?
    一、公司诋毁员工怎么起诉1、公司诋毁员工直接去法院起诉,流程如下:(1)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3)法院排期开庭;(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5)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诋毁员工名誉怎么处理诋毁员工名誉的处理方法如下:1、被诋毁名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2、如果给被诋毁名誉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以判决支付赔偿金;3、如果在公共场所公然侵害他人名誉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4、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诽谤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想问一下,如果有人诽谤我,损害我的名誉,到处告诉别人我不是。我能告诉她这个吗?
    故意诽谤他人名誉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公司负责人告诉我的朋友,我删除了公司的文件,诽谤了我的声誉,如何处理
    个人对公司进行诽谤的,公司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是吗?有人在上面诽谤我,我能告诉他吗?
    被人诽谤,可以告他。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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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9: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