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1、召集全体业主大会,针对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2、由于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可以重新选聘,业主大会有权抉择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到期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