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成立破产清算小组 |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破产清算小组可以由股东组成。还可以聘任机构或者是人员进行清算,比如律师事务所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一、公司业务清算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接管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 3、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4、清理公司财产,确定公司的财产范围,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查,处理与清算相关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并且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5、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6、确认并执行清算方案。 7、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政府主管部门确认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二、清算组的性质 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三、公司清算退出要怎么办理 公司因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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