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南京公积金代扣办理流程为: 1、准备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住房公积金部门对贷款进行审批; 3、审核通过后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或担保合同; 4、填制贷款转账凭证,并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账户一次或分次转入银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 5、贷款下款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以及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6、合同执行期间用户可向银行提出变更借款方式、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申请; 7、贷款还清后,即可在银行开具贷款结清证明,并办理抵押注销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