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利一审答复期限是四个月。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以后每次是2个月。在计算期限时会加15天,15天为推定收到的时间。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以后每次是2个月。补正通知书答复期限根据补正文件的种类不一定,一般为2个月,也有1个月的,由审查员在通知书中指定。申请人可以请求专利局延长指定的答复期限。但是,延长期限的请求应当在期限版届满前提出。根据《专利法》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享有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发明专利二审答复期限是多久?2个月。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实审阶段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再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2个月。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如果申请人或代理人认为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答复有困难,则可以在答复期限届满日之前书面提出延长期限请求,并在上述届满日之前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以上是关于专利一审的答复期限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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