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什么法律? |
释义 |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什么法律?要看是不是涉外的。1、不涉外的,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用公示催告程序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票据持有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第四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予以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七日内裁定驳回申请。第四百四十六条 因票据丧失,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民法院应结合票据存根、丧失票据的复印件、出票人关于签发票据的证明、申请人合法取得票据的证明、银行挂失止付通知书、报案证明等证据,决定是否受理。(四)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等权利凭证,利害关系人不申报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涉外的,适用付款所在地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一条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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