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放弃经济适用房保障资格后,按目前政策规定需2年后(注销合同之日起)才能重新申请经济适用房。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也视为放弃,同样需2年后才能重新申请经济适用房。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