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吉林省公布的情况来看,对于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是从2020年开始逐步过渡到全省统一的计发基数,也就是以全省统一公布的计发基数,作为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但是今年并不是按照统一的计发基数来计算的。现在是按照城镇所有单位,即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也就是全口径统计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来作为计算依据。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分别由所在市县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全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逐步过渡到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自2020年起,每年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负责发布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以供各地计发当年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