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计生办是政府职能部门,现在已经取消这个部门了,与之对应的是新设了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承担原有部门的职能。之前计生办的主要职责是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管理和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