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有权利不租车位吗? |
释义 | 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部分法院认为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 一、购买车位注意什么 1、明确车位的产权 看车位是否归开发商所有,即开发商是否拥有所有权。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如果车位是公共设施,开发商就不对其享有所有权,更不能将车位进行市场交易(车位使用权或所有权的买卖)。 2、应将车位相关细则写进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时,如果车位是随房屋一起预购的,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就车位的位置、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最好附有平面图,并约定好出现差异的解决方式。 如果是先预购商品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预售合同,上述的各项情况也应该约定好,并进行登记备案。 3、已作为公摊面积的车位不可卖 车位主要分为地下车位和地上车位两种。地上车位有两种,一种是敞开式的,主要通过划线确定每个车位的具体位置。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另一种是三面有围护的地上车位,若开发商在当初申报规划时明确了这类车位有独立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则开发商有权出售。 二、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受法律保护。车位分为能办出产权证和不能办出产权证的两种,不能办出产权证的归全体业主所有,个人是不能擅自转让的。能办出产权证的,归个人所有,车位所有人有自由处分权,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话,是可以转让的,有产权的,需要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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