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物业服务的质量,关系到业主的生活质量,那如果物业服务无法让业主满意,该怎么办呢? 目前大多数的楼盘项目都是在开盘前,开发商已经和物业 公司 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也就是说,物业公司的选择并不由业主决定,至少在前期物业服务是这样,业主只能被动接受开发商的选择。 但是业主交了 物业费 自然应该享受到相应的物业服务。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并不满意,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改善物业服务,并监督物业公司改进效果,如果物业公司无法完成改进,业主委员会则有权要求更换物业公司。 更换物业的具体步骤如下: 1、小区应先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在所在街道或者镇政府备案。 2、如果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已到期,那么,由业主委员会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撤出,然后由业主委员会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3、如果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尚未到期,那么,由业主委员会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解除合同 ,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到当地 法院 起诉,要求解除物业管理合同。判决生效后,再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