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查服刑人员信息 |
释义 | 查服刑人员信息方法为: 1、到当地羁押的公安机关去查询; 2、拨打相应地区的监狱管理机关电话进行电话查询; 3、网上查询,登录服刑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查询。 服刑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是监狱为服刑人员家属提供查询服刑人员在狱内的教育改造、考核奖惩、零花钱等信息的狱务信息公开系统。 服刑人员家属可使用监狱分发的查询账号和密码登录本系统,查询服刑人员在狱内的改造表现及相关情况, 并可针对服刑人员存在的问题开展帮教活动,配合监狱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 服刑期间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1、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 2、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 3、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 4、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 5、不擅自使用绝缘、攀援、挖掘物品; 6、不偷窃、赌博; 7、不打架斗殴、自伤自残; 8、不拉帮结伙、欺压他人; 9、不传播犯罪手段、怂恿他人犯罪; 10、不习练、传播有害气功、邪教。 一、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监外执行的程序一般为先提出希望被监外执行的请求、交由相关部门审核。具体的流程如下: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监狱长同意,依据服刑人员的病残情况,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做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集体研究审查; 3、经研究同意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要确定取保人,并办理取保手续; 4、监狱将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省监狱管理部门审批。省监狱管理部门暂予监外执行审批小组每月集体研究一次,有死亡危险的及时办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5、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取保人带回,并及时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取保人要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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