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株洲购房退税政策 |
释义 | 一、株洲首套房退税在哪里办理? 1、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并提供如下的资料: (1)产权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含改善型)购房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8)审核全部符合要求后,产权人提供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用于财政拨付资金)。 二、株洲市首套房如何退房产税 1、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所在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无论所购住房在主城何区,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个月内起,申报办理该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财政补助采取按年计算,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暂未取得产权证的,也应按办理程序在3个月内及时申报。超期补助年度不再受理,未超期年度仍可按时申报。 2、补助额度:财政补助额度的计算。在补助年度内,以产权人在重庆市主城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基础,高于同期为所购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3、如果两个(或以上)产权人都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均可以纳入计算补助的范围。当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在不同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由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分别向各自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在补助年度内,如两个(或以上)产权人的个人所得税40%部分合计超过申报补助住房支付按揭时,区财政可按纳税多少的顺序办理。 该内容由 吴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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