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指标到校是把合肥省示范高中的招生名额的85%,根据实际就读满三年的毕业班人数分配到合肥市区的初中。部分高中给部分初中学校一些定量/比例的招生名额,根据考生中考分数,按高低分数择优录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