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牌办完能马上办正式牌照吗 |
释义 | 可以,临牌办完能马上办正式牌照。一般情况下,临时牌照的使用期限是一个月,正式牌照也会在一个月之内办理成功;如果一个月之后正式牌照也没有办理成功,可以到车管所继续申请临时牌照。 一、牌照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牌照办理流程 首先,车主需交纳购车款,将获得汽车质量合格证及购车发票。其次,车主需缴纳车辆购置附加税,然后到车管所递交材料。再次,在车管所缴纳相关费用后选取选车牌号码。最后,领取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后,车主即可在电脑上选取车辆牌照号码了。 三、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情况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新车出口销售的;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临时行驶车号牌包括普通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试验用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和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四、临牌有效期限 1.购买新车后尚未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按规定将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2.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3.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税务、保险等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联网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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