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想要办理无子女证明,可以到原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初审。此时需要准备好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如果是夫妻的话,还需要提供结婚证等。无子女证明的申请是申请人到本人户籍地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提出申请。如果是夫妻的话,需要到女方的户籍地进行申请。申请时需要经过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受理初审之后再由区人口计生委审核出具无子女证明。申请无子女证明是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填写相应的书面申请表。需要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办理人需要拿好以上证件并向有关机构出示有关证件递交原件,复印件。以下三种情况是一定需要无子女证明:需要人工辅助生育、离婚进行财产分配、遗产继承。领养孩子时也可以出示无子女证明来证明自己没有子女,符合作为收养人的条件,从而收养被收养人。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