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假已满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里有这样一条解除条款,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这个员工必须已经享受完了法律规定的医疗期。比如上海地区,工作第一年,医疗期为三个月,以后工作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其他地区的医疗期规定和上海不一样。按照当地劳动保障监督部门规定计算。 第二,第二,员工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比如这个员工原来的工作是行政专员,这个员工做不了,后来又安排了前台的工作,员工还是不能来上班。因为劳动法里要求,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三,如果单位要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同时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满半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金。另外,还要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标准的医疗补助费。 一、单位在医疗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员工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法中关于计算病假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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