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办理条件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材料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表》 注: 1、委托他人代领证件的,须在办理证件时填写委托领证的相关手续。受委托人代领证时,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2、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1、由本人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填写和签署意见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表》,到户籍所属地的公安分(县)局户政受理中心。 2、交纳证件工本费。 四、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日内 办理费用:1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