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常住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被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职工,提供单位出具相关派遣证明;4.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常住地居住证; 常住地工商营业执照; 常住地房产证。5.退休人员、城乡居民、未成年人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回户籍所在地(含籍贯所在地或出生地)居住的,提供户口簿;在居住地购有属于本人所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 投靠异地直系亲属的,提供申请人同异地直系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以及异地直系亲属在异地居住生活的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 前往异地创(就)业的,提供常住地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就业创业证》; 常住地居住证; 居住地为养老金领取地的,提供养老金核定资料等养老金领取地相关材料。6.在校学生寒暑假及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的,提供由学校填写相关信息并盖章确认的《广东省珠海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