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政一卡通和养老助残卡区别,具体如下: 1、发放对象不同; 2、功能不同。 民政一卡通”是面向各类民政对象发放;“养老助残卡”是面向具有本市户籍的65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65周岁及以上的外埠老人发放。“民政一卡通”具有资金发放、社会优待、医疗报销、市政交通、金融借记等功能;“养老助残卡”用户可享受北京市老年人优待政策规定的优待服务。通过后台信息系统升级,将两卡衔接整合,按照持卡人具体情况,为其办理最合适使用的卡片,保证其持有一卡,即可完成资金发放和优待享受等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第七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