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目前并没有专门对党龄40年老党员的补贴通知,但是国家对各个党龄的老党员补贴有统一的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第七条 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调整,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提高后的补助标准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提至每人每年9840元(每人每月8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年9120元(每人每月7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年8160元(每人每月68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党员,每人每年600元(每人每月50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承担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