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 |
释义 | 一、何谓西部计划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03年开始,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中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二、西部计划的招募对象与条件 (一)西部计划的招募对象 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学校为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可在xib.yoth.cn查询)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西部计划。不在名单范围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往届生、部队院校毕业生、海外留学毕业生暂时不在招募范围之内。 (二)西部计划应具备的条件 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具有志愿精神。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西部地区生源优先。 三、服务期间待遇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计算,每年分两次发放。 四、服务期满就业政策 1、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西部计划服务期间可以计算工龄。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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