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谁承担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五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