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两江新区是重庆市下辖的副省级新区、国家级新区,也是中国内陆第一个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同时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后,由国务院直接批复的第三个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 【法律依据】: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两江新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先行区,着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集聚全球高端要素资源,建设成为我国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 两江新区管委会、三区政府所属的投资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两江新区有关区域的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国有资产经营、招商引资等。 第十二条 两江新区管委会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进行财政预算管理,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享受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其收支并入市级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