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乐山警方破获一假冒耐克阿迪案,假冒品牌是什么罪 |
释义 | 四川乐山市公安局在双十一前夕破获一起销售假冒耐克、阿迪达斯等知名品牌商品案。 不久前,有人向乐山当地警方反映,在乐山市周边有人销售假冒知名牌运动鞋。当地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该团伙系跨区域化、集团化犯罪,主要采取发展实体店地区代理人为股东、开设实体专卖店方式销售。但该团伙的两大股东不参与运营销售,而是利用网络聊天软件隐匿身份信息在幕后送货,进行财务管理等。 10月18日,在乐山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的统一部署下,成功打掉了以丁某某为首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还有1人已被网上追逃。 该犯罪团伙主犯落网后,警方根据掌握的情况发现他们还有其它窝点并再次出动,一举打掉了涉及犍为县、市中区、峨眉市、沐川县、五通桥区、南充市、成都市郫都区销售假冒耐克、阿迪达斯等运动品牌伪专卖店,捣毁销售门店9个,扣押假冒耐克和阿迪达斯鞋、衣物共计282.6万余元。 目前,警方查控涉案金额已达1800万余元,其余销往外省的货物还在侦控中。 一、假冒品牌是什么罪? 假冒品牌的,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如果有销售假冒品牌的情形的,还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从事批发、供销、零售等经营活动个人或者单位。 (2)犯罪客体是他人注册商标权。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与假冒注册商标者共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所有权。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犯罪人明知是假冒注册的商品而销售,坑害广大消费者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 (3)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在认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时,应注意将其与销赃罪加以区别。本罪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而销赃罪销售的是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 (4)犯罪的客观方面必须具有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具体表现是故意采购、推销、出售或者兜售假冒注册商品的行为。只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